【Kaonews焦點新聞/報導】為保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人員安全、維護居民權益,高雄市政府特訂定「高雄市政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日前函頒下達相關機關及單位,期透過本實施方案降低施工對環境及居民居住品質的影響,以兼顧漁業發展及土地活化利用。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指出,漁電共生作為國家實現2050淨零碳排的策略之一,高雄市自110年起即配合中央能源轉型方針積極推動漁電共生,至今漁電共生案場已逐步邁入建置期,為維護建置期間案場周遭的交通秩序、安全排水、及避免環境污染等影響居民生活及權益,高雄市政府訂定「高雄市政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由海洋局、環境保護局、水利局、交通局、工務局、勞工局及地方區公所等單位組成「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小組」,定期辦理漁電共生案場工地聯合巡查,若接獲當地民眾反應相關問題,亦將不定期進行巡查,由相關權責單位督導業者改善缺失。
海洋局強調,漁電共生政策核心仍應緊扣「養殖為本、綠能加值」,於核發許可時,已附加若無養殖事實且未在限期內改善完成即廢止其許可,且為確保案場有養殖事實,海洋局參照農業部漁業署函頒的「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參考指引」標準,邀請養殖專家學者,於今(113)年3月22日針對高市已完工發電的三座案場進行查核,查核結果三案場均有養殖實績,針對缺失事項將督導完成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