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news焦點新聞/報導】為維護嬰幼兒飲食安全,食藥署加強管理嬰幼兒食品之製造生產,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高敏感族群之嬰幼兒,訂定比成人更嚴格的衛生標準。
針對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使用合格原料米議題,食藥署於110年已媒合農糧署提供符合嬰幼兒米限量標準公糧產區資訊15家。農糧署後續並提供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臺灣有機農業資訊網供業者自行查詢篩選符合需求之名單,以落實業者加強產品原料之自主管理機制。食藥署倘有抽驗不合格結果,亦轉請農糧署嚴處。
為強化國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管理,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2年度國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共查核22家製造業者、抽查61件產品標示及抽驗37件產品及其穀類原料。其中1家業者未完成衛生管理人員核備,轄管衛生局已依法裁處,其餘查核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為加強嬰幼兒輔助食品製造業者做好原料來源管控,並落實原料驗收機制,食藥署於本(112)年度辦理「提升嬰幼兒食品製造業者自主管理職能輔導計畫」,以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
食藥署亦設置嬰幼兒食品專區,提供法規、衛生標準、標示、廣告、衛教等資訊,可於食藥署網站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嬰幼兒食品專區項下查詢。食藥署持續與農政單位攜手把關,分別就源頭、製程、後市場監控管理,保障嬰幼兒食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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