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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與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推動「111年建立高效現代化友善養殖漁業生產模式」計畫,由於該計畫補助對象為領有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並於去年或今年有放養量申報者,且具水產品生產追溯或產銷履歷之養殖業者,近期因疫情影響加上高市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期限至今年6月底,因此為避免部分養殖漁民無法於原受理期限取得申報證明文件,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於是延長該補助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止。
此次補助計畫漁民購置節能養殖設備,包含「具節能效益之增氧機設備」、「沙濾桶」、「小型電動搬運車(機)」、「電動割草機」及「發電機設備」等5項小型漁機具。額度及原則包含增氧機補助設備金額1/2,其中DC馬達增氧機每組最高補助 1.5 萬元,AC馬達增氧機每組最高補助 1 萬元,依養殖面積每人最高補助 6 組;沙濾桶補助設備金額1/2,依養殖面積每人最高補助15萬元;發電機設備依養殖面積及發電機功率補助設備金額1/2,最高補助15萬元,每人限補助1台等措施。
海洋局局長張漢雄表示,本次補助計畫配合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期限,並考量國內疫情變化,延長補助受理時間,以確保民眾申請權益,鼓勵符合條件的漁民朋友把握時間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儘速向受理窗口高雄市養殖漁業發展協會(電話:07-6916990)、高雄市岡山養殖漁業發展協會(電話:07-6227836)、永安區漁會(電話:07-6912020)、興達港區漁會(電話:07-6988233)等單位提出申請。(更多詳情請至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網站:https://18ulc00126.iyp.tw/news-detail-32132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