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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日前共同發表110年度海洋施政報告,海洋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蔡清標指出,雖受疫情影響,經採分流、遠距及異地辦公等措施,輔以資訊設備,海洋委員會去年度具體工作仍逐次推展,舉其大者,包括首艘4,000噸級巡防艦(嘉義艦)交船成軍、成立海廢平臺公私協力清除2,061餘公噸海洋廢棄物及推動「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並報奉行政院核定執行;另依行政院向海致敬開放海洋政策指導,設置12處海洋驛站、開放全國92處釣點,並建置「海域遊憩船舶進出港線上申請系統」等施政績效卓著,成效堪稱豐碩。
海洋委員會表示,機關設立之目的,係為統合海洋相關政策規劃、協調及推動,並辦理海域與海岸巡防及海洋保育、研究業務等,並依行政院整體施政方針,研訂「海洋法制及海洋政策、海洋潔淨、海洋保育、海域治安、海洋安全與國土維護、海洋科研、海洋產業、海洋文化及國際合作」等工作項目,據以落實推動;另配合行政院政策賡續辦理「向海致敬」等各項工作,積極將臺灣營造成為一個永續發展的海洋國家,並且提供民眾多元服務,鼓勵民眾親近海洋
蔡清標表示,海洋委員會成立迄今已將屆滿四年,在主任委員李仲威帶領下,落實目標管理,要求所屬機關(構)應訂定年度重點工作項目,並依施政計畫於各領域戮力推展執行,其推動項目包括:
一、 在實踐向海致敬方面,提供便民服務以親近海洋,設置完成「12處海洋驛站」,開放迄今已有4萬多人次到訪;精進「海域遊憩一站式平臺」提供遊艇、獨木舟等線上申請功能,同時開放全國92處釣點等;另協助地方政府開放海洋,已有桃園、宜蘭等縣市完成海域開放公告。
二、 在優化海洋法制方面,持續推動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等立法作業;另配合實需修訂海洋污染防治法,已報請行政院審查,俾完善相關海洋法制。
三、 在落實潔淨海洋方面,執行衛星及無人飛行載具監控海污213天次,執行105處海域水質監測;另舉辦3,852場次淨海活動,招募4,628艘環保艦隊,3,040名潛海戰將,清除2,061公噸海廢,以達潔淨海洋之目標。
四、 在推動海洋保育方面,審核海洋野生動物輸出入案2,164件,遏止外來物種入侵,救援海龜308隻及鯨豚143隻,並公私合作辦理461場宣導友善賞鯨,至少達25,784人次以上;另由海洋保育巡查員辦理103場次海洋保育教育活動。
五、 在堅實海域治安方面,提升進港安檢力度及相關勤務作為,嚴密管制防範非洲豬瘟、COVID-19等疫情傳染。本年度查獲毒品4,310公斤、槍枝56枝、偷渡犯69人、私菸1,239萬餘包、走私農漁畜產品12萬餘公斤;另執行海上救生救難共計337案,搶救120船及665人。
六、 在維護藍色國土方面,執行臺日海域巡護138航次、臺菲海域巡護113航次,及2航次太平洋巡護,計驅離越界陸船2,429艘、扣留34艘、罰鍰4,354萬元、沒入10艘,有效捍衛我國海洋權益。
七、 在發展海洋產業方面,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海洋資源開發等42項計畫,並辦理「海洋產業推動策略研究」計畫,並與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產業團體進行座談,研擬發展策略。
八、 在推升海洋科研方面,已介接30個政府部會、機關(構)及研究單位共109筆涉海資訊充實海洋資料庫,並投入「洋流能關鍵技術開發與推動」及「執行雲嘉海岸侵退防治研究計畫」等,以累積海洋研究量能。
九、 在厚植海洋文教方面,製作6門海洋數位學習課程,並藉由e等公務園、Youtube頻道等進行傳播;另進行海洋文化資產盤點,開設工作坊、結合在地資源、維護保存用海文化及原民傳統用海權益。
十、 在深化國際合作方面,臺美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合辦「2021臺灣海洋青年論壇活動」等,並與日、美、澳、歐等國充分交流等;另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小組會議及參與「第一屆亞太地區世界海洋高峰會」,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
十一、 在推動國艦國造方面,賡續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及「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汰建各式海巡艦船艇,其中首艘4,000噸級巡防艦已於110年4月29日交船;結合現有資源補足國內所需之船模試驗設施,規劃於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港建置船模實驗室,並獲行政院核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