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九合一選舉共有十案公投案,出現「邊開票邊投票」情況,引發爭議,中選會因此提出公投法修法。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27日舉行跨部會會議,研商公投法修法事宜,會中對於中選會的修法版本,包括公投投票得與選舉脫鉤、延長公投準備期,以及投票當日不得宣傳公投已達有共識。
至於其他修正內容,如縮短公投主文字數、引入公投簡稱等內容,將待下次會議時討論。而羅秉成在會中裁示,與會者在3月10日前提供書面意見給中選會彙整,預定3月下旬召開第2次會議討論。
行政院舉行跨部會會議,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轉述,會議出席者,包括中選會、內政部、法務部、通傳會與各地方政府的選務、民政單位代表。先由中選會說明草案內容,包含電子連署、公投與大選脫鉤等,並由現場與會人員表述意見,沒有針對修正草案逐條討論。
中選會提出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共有7大重點,包括:增加準備時間、公投不一定要綁大選、縮短公投主文字數、強化連署書可信度、人權議題不得公投、連署名冊提出以一次為限、投票當天不能宣傳等。
據中選會轉述,會議主要是就公投法修正進行大體的討論,其中,公投準備期間從最短1個月拉長為3個月;公投與選舉是否合併投票保留彈性,將「應」合併舉行改為「得」合併舉行;以及公投日投票當日不可以有宣傳活動等三點,與會者有相當大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