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老人公費假牙開辦迄今20年整,108年將於3月1日起開辦,篩檢期間及補助資格如下:
一、 篩檢日期:
(一) 一般老人:自108年3月1日至108年3月15日止(額滿即停止受理申請)。
(二) 中低收老人:自108年3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止(額滿即停止受理申請)。
二、 補助資格:
(一) 一般老人:民國4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65歲以上一般老人及民國99年11月26日(含)前設籍原高雄縣市,且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高雄市者,篩檢符合補助裝置「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者」且未領有本市公費假牙補助者。
(二) 中低收老人:民國4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高雄市市民或民國5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高雄市原住民,符合下列資格者:
1. 經高雄市社會局認定: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經高雄市政府補助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2. 於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高雄市,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
108年高市老人公費假牙合約院所達292家,符合補助資格者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儘速前往老人假牙合約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相關訊息請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https://khd.kcg.gov.tw/tw/department/zone.php?zone=78&author=97」查詢下載,或撥打當地衛生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洽詢。